最低工资规定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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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最低工资的组成
基本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技能工资等。
奖金: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及其他奖金。
补贴:包括自1979年以来历次实行的各种价格补贴及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洗理卫生费等。
最低工资的适用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最低工资的例外
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其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能获得的最低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