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起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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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人在法律和经济活动中扮演着 媒介的角色,具体作用如下:
提供订约机会或媒介服务:
居间人作为中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帮助委托人与第三人建立联系。
如实报告相关信息:
居间人有义务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事项和其他信息,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以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忠实义务:
居间人应忠实于委托人,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保守在居间活动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隐名和保密义务:
在媒介居间中,如果当事人要求保密,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名称告知对方,并应保守商业秘密。
介入义务:
在特定情况下,居间人有义务代替隐名当事人以履行辅助人的身份履行责任。
报酬请求权:
居间人只有在居间成功,即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后,才可请求支付约定的报酬。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委托人利益,则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来说,居间人的主要作用是通过提供信息、媒介服务、协调关系等方式,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并从中获取报酬。他们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是独立的中间人,旨在以专业知识和经验帮助双方达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