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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是什么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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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是指由 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受托人(主要是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受托人(名义贷款人)只收取委托贷款的服务手续费,不承担委托贷款的风险。

委托贷款是一种 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业务,其资金来源和用途需要符合合法合规性要求。委托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并且是商业银行的一项传统中间业务。

委托贷款的主要特点包括:

资金来源多样性:

可以是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资金。

贷款条件由委托人确定:

包括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

受托人角色:

主要是银行,负责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7条规定。

委托贷款有助于实现企业之间借贷的需求,使资金盈余的企业和资金短缺的企业之间形成相互融通的渠道,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贷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