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救济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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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救济的条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不能达成变更协议时,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时。
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
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失业救济金领取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终止劳动合同的。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失业员工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并且失业。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合同到期、被解除劳动合同、被开除、除名或辞退等情况。
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这些条件旨在保障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的权益,无论是通过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还是通过失业保险制度获得失业救济金。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相应的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