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祭祀引发林火,三水一男子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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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水区西南街道洲边村委会芹坑村山塘发生一起山林火情。经调查,此次火灾系村民违规祭祀用火引发,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三水区应急管理局提醒,切勿违规用火。
4月4日约15时许,西南街道洲边村委会芹坑村山塘中段西侧山林发生一起火情,经全力扑救,当天18时明火被扑灭,所幸火势未蔓延到毗邻建筑,火情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林火系村民彭某某野外祭祀引燃周边杂草引起。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期我省处于森林高火险期。就在3月23日,肇庆广宁县五和镇也发生类似案件,24岁男子莫某因在山场丢弃未熄灭烟头引发火灾,现已被刑事拘留。两起案件均暴露出部分群众防火意识薄弱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据统计,90%以上的森林草原火灾都是人为因素引起的。每年3月至6月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目前,三水区气象台已把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升级为橙色信号。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醒,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请谨记森林防火“十不要”。


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陈枫 通讯员区应急局王海旭
图/区应急局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