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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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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人,又称质押权人,是指 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的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债权人。在质押法律关系中,质权人享有质权,出质人提供财产作为担保,质权人通过占有质物并在债务人违约时以该财产优先受偿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质权人的权利包括:

占有质物:

质权人有权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

优先受偿: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权以质物的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权设立:

质权的设立需要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质权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或处分质押财产,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质权人行使质权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出质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