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索赔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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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索赔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表明索赔意愿。
提交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
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监理工程师答复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如果未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持续索赔通知
如果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并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提供最终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
协商解决
承包人可以与监理工程师进行协商,尝试友好解决索赔问题。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形成和解协议。
调解
如果协商未能解决索赔问题,双方可以根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人可以是个体或组织,如工程技术专家、律师、估价师等。
诉讼
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索赔问题时,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人审批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并作出最终审批意见。
索赔成功或失败
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如果接受,则索赔成功;如果不接受,可能需要继续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
建议承包人在进行工期索赔时,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并确保所有文件和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在可能的法律程序中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