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生效文书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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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生效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公证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的法律文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生效文书类型: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包括民事、行政、刑事判决及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
由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文书。
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这类文书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的支付令
用于催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文书。
民事制裁决定
对违反法律或法律行为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
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或处理决定。
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保全财产和证据的裁定。
承认并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执行令
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
其他法律文书
包括授权委托书、证人出庭申请书、反诉状、民事起诉状等。
这些法律文书因其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执行依据,用于解决纠纷、维护法律秩序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申请执行时,需要提交相应的生效法律文书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