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 以司法刚性守护学生“盘中餐”
近日,为积极回应社会及泰州市委巡察组对校园食品安全隐患的关切,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创新推出“巡回审判+旁听观摩+行业指导”治理模式,以司法刚性守护学生“盘中餐”,用法治温情筑牢社会“安心墙”。
据了解,近年来,泰州全市校园内涉及食材配送违规、卫生不达标等案件屡有发生。泰州市委巡察组在入驻法院后,精准洞察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并及时反馈。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迅速响应,联合多部门积极行动,泰州市委巡察组全程参与了此次行动。
3月31日下午,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在泰州市姜堰区法院巡回审理一起涉校园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级、区级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及家长代表,14家食材配送企业代表等40余人现场旁听。某食品商行因向姜堰区某中学配送的猪肉不合格,被姜堰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商行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姜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薛勇明全程出庭应诉,围绕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及执法程序充分举证答辩,强调校园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大。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推行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评价机制,有效提升行政首长出庭率,增强了行政机关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效能。
省人大代表、姜堰区励才中学副校长杨凤辉对合议庭的专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给予高度评价,称法院选取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将司法公开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彰显政府守护校园食品安全的决心,以案释法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法院已建立人大代表“点案旁听+跟踪问效”机制,今年针对食品、医疗等民生领域开展专项司法监督5次,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庭审结束后,法院组织座谈会,就联合市区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起草的“泰州市校外供餐企业行业公约”征求意见。企业负责人提出修改意见,职能部门人员答疑解惑。各方认为制定行业公约对规范校外供餐企业经营、促进食品企业自律、保障学生权益意义重大。企业代表表示将在配送环节增设质检系统,确保学生餐可溯源。
今后,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将吸纳各界意见,在泰州市委巡察组持续监督下,积极促成泰州市范围内校园配餐企业签订《泰州市校外供餐企业行业公约》,为校园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通讯员 医法轩
江苏经济报记者 潘一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