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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公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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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如委托办理的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离异的须提交离婚证(原件),最好附未再婚证明;未婚的最好能提交未婚证明。

户口本(原件)

个人收入证明(原件)或从银行操作文本上复印。

购房首付发票(复印件)

委托书:

如果借款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并且婚姻状况为未婚的,须提交未婚声明书;如果夫妻双方都不能亲自办理,须提交相应的委托书。

企业法人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以及法人的身份证明

房地产开发商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销售需要提供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材料

抵押合同及相关的主合同文本。

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主体资格证明、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抵押物所有权证明及相关的批准、登记证明;用共有财产、权利设定抵押、质押的,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

抵押物价值的评估证明

其他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议提前向当地公证处咨询,以确保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从而顺利完成按揭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