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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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每种方式所需的手续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手续和流程:
协议离婚手续
证件准备
双方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结婚证及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
申请与受理
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再次申请与审查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进行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手续
起诉
原告需撰写民事诉状,详细阐述离婚原因、诉求及双方基本情况,并提交至法院。
立案与缴费
法院立案庭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通知原告缴费。
审理
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双方到庭陈述事实和理由。
判决
法院根据审理情况,做出离婚或不离婚的判决。
执行
若判决离婚,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总结
协议离婚主要涉及准备证件、提交申请、冷静期、再次申请与审查等步骤,最终获得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