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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迁移户口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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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庆迁移户口,主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地点进行:

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新生《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办理流程:由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购房迁入

受理范围:购买房屋并取得产权证、实际居住的购房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申请人及随迁家属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

办理流程:区内迁移的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主城区外的需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外埠农业人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书、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结婚证书、原住址及村乡证明。

办理流程: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户口迁入。

市内迁移

条件:户口从本市其他区县迁入的,经拟入户所在地派出所审查符合迁移条件的直接实行网上迁移,不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

办理流程:凡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的,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当场办理。

跨区迁移

主城区内其他区城镇迁入的,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主城区外及主城区内农村迁入的,派出所按要求审核收集相关材料后报分局审批,三十五个工作日审结,审批同意的开具《准迁证》,居民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持《户口迁移证》、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跨省迁移

川渝两地群众在跨省户口迁移时不再开具准迁证、迁移证,直接由迁入地‘一站式’办结,实现‘只跑一次’。

建议

提前准备材料:根据不同的迁户口类型,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材料,确保材料齐全。

咨询当地派出所:在办理迁户口前,可以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通过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确认,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按照流程办理:按照上述流程逐步办理,确保每一步都符合要求,避免遗漏或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