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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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法裁判是指 司法工作人员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具体来说,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枉法裁判罪的要件包括:
客体:
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客观方面: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体:
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主观方面:
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议:
司法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公正审理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对于枉法裁判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维护法治的权威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