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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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在多个方面受到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出行限制
不能选择飞机、高铁、轮船等二等以上座位。
不能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高消费场所限制
不能进入星级以上酒店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不能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旅游度假限制
不得旅游、度假。
子女教育限制
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
车辆购买限制
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不得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其他消费行为限制
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不得进行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乘坐列车软卧、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等。
就业与经营限制
限制就业,影响找工作等。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可能无法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出入境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直至其案件执结。
驾驶证限制
冻结驾驶证,限制驾驶证年检。
这些限制措施旨在通过信用惩戒手段,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失信被执行人需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否则将面临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