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常识 >

原始取得包括什么

时间:

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的所有权而取得所有权的方式,主要形式包括:

生产:

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攫取自然物,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包括劳动生产和获取孳息。

获取孳息:

这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即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物质利益。

先占:

这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必须具备无主物、动产和以所有的意思这三个构成要件。

添附:

这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添附包括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情形。

拾得遗失物:

这是指发现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

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

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或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善意取得:

这是指不法占有他人动产的人将其无权处分的动产转让给第三人时,如果该受让人取得财产是出于善意,则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时效取得:

这是指经过一定时间后,原所有人丧失对物的所有权,而新的所有者通过法定程序取得该物的所有权。

国家强制取得:

国家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采取没收、征收、国有化或税收等强制手段取得所有权的方式。

这些形式涵盖了所有权取得的基本方式,从生产到无偿占有,再到通过法律程序和国家行为取得所有权。每种形式都有其特定的法律条件和适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