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算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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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低保行为指的是 不符合低保户资格条件的人员,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行为。具体而言,以下情况可认定为骗低保:
不符合条件而获得低保待遇
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未能重新就业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居民;
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低保标准的居民;
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居民,但不包括五保对象。
欺骗手段
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欺骗行为,即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以获取低保资格;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行为人骗取的财物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即“数额较大”,通常这一标准在不同地区会有所不同,但一般要求在3000元至5000元之间。
骗低保行为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骗取低保金的行为还违反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可能面临退还骗取金额及罚款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建议:
政府部门应加强低保政策的宣传和监管,确保低保资金的公平发放;
公民应诚信申报低保资格,避免因欺骗行为而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