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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病死哪里开证明

时间:

在家中因病死亡的情况下,开具死亡证明的地点和所需材料如下:

开具地点

由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如果是在医院死亡,则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

所需材料

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填写《人口死亡申报单》。

死者的病历资料、生前病史、体征和/或医学诊断等。

流程

家属(法定监护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死亡地点所属的乡镇卫生院申报死亡。

签发医生需将《人口死亡申报表》、死者和家属身份证明复印件、病历资料等收集归档,并填写《死亡证》。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死亡性质,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由负责救治或调查的执业医师填写《死亡证》。

死亡证明为一式三份,一份交由医院存档,一份交由派出所注销户口,一份在火化遗体的时候交由市殡葬管理所留存。

建议:

家属应尽快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关部门办理死亡证明,以确保后续手续的顺利进行。

如果遇到非正常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情况,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