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类别有哪些
法律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以下是常见的几种分类方法及其类别: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成文法: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不成文法: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但又不具有成文形式的法,如习惯法、判例法等。
国内法与国际法
国内法:在一个主权国家内,由特定国家法律创制机关创制的并在本国主权所及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
国际法:不同国家在协议和认可的基础上产生,适用主体是国家,是规定国与国之间双边或多边关系的法律,如国际条约和国际协议等。
实体法与程序法
实体法:以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为主的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宪法等。
程序法: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基本法律与普通法律
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如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有关国家机构的组织法等。
普通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其中某一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统称,如商标法、文物保护法等。
公法与私法
公法:涉及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如宪法、行政法、刑法等。
私法:涉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如民法、商法、劳动法等。
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规范的总称。
法律的形式
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
法律的效力
包括强制性法律和非强制性法律。强制性法律是指必须遵守的法律,如刑法、民法等;非强制性法律是指可以自愿选择遵守的法律,如合同法、商标法等。
法律的层级
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宪法位于法律层级的最高端,其他法律都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
法律部门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
这些分类方法并不是相互排斥的,法律可以同时属于多个分类。例如,一部法律可以是成文法,也可以是国内法,同时还可以是实体法或程序法等。这些分类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