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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哪些手续

时间:

离婚手续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每种方式所需的手续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手续

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证明双方的身份和户籍信息。

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证明双方的身份。

双方当事人持有的《结婚证》:

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需双方共同拟定,一式三份,并在办理现场签字。

申请:

夫妻双方携带上述材料,共同前往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在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受理。

冷静期:

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双方有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如反悔,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未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审查: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申请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将再次审核双方的真实意愿、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办理。

登记发证:

经审核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向双方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手续

起诉状:

详细陈述离婚请求、事实和理由。

证据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债务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如法院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证据。

申请:

夫妻一方或双方共同决定离婚时,首先需要提出离婚请求。离婚请求可以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当地人民法院,如果双方已经分居一段时间,也可以选择口头表达。在提出离婚请求时,一般需要附上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相关证据文件,以便确认夫妻关系的真实性。

初审:

夫妻双方提交的证件材料初审无误的,民政局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如果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离婚冷静期:

申请离婚,初审通过后,进入30天的离婚冷静期。冷静期的设置是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在此时期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30日领证期:

双方如果在冷静期内没有撤回申请,则可以共同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同时,结婚证会被收回。领取离婚证时,民政局还会进行最后的材料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有:双方有效身份证、双方结婚证、户口本、每人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审查后,对于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规定,予以登记离婚,并发给离婚证。离婚成功。

建议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均自愿离婚且对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的情况。流程相对简单,耗时短,费用低,但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在协议离婚中达成一致的情况。流程较为复杂,耗时较长,费用较高,但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效力。

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手续齐全、合法,并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