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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交货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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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交货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热轧(锻)状态:

钢材在热轧或锻造后不再进行专门的热处理,冷却后直接交货。这种状态的钢材表面覆盖一层氧化铁皮,具有一定的耐蚀性,储运保管要求不如冷拉(轧)状态的钢材严格。

冷拉(轧)状态:

钢材经过冷拉、冷轧等冷加工成形,不经热处理直接交货。这种状态的钢材尺寸精度高、表面质量好、表面粗糙度低,但存在较大的内应力,易受腐蚀或生锈,因此包装和储运要求较严格。

正火状态:

钢材出厂前经过正火热处理,这种状态称为正火状态。正火加热温度比热轧终止温度控制更严格,因此钢材的组织和性能更均匀。

现实交付:

包括送货上门、上门提货和代办托运。送货上门是卖方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上门提货是买方到卖方处取走货物;代办托运是卖方代理买受人与承运人订立运送合同,将货物交给承运人。

简单交付:

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

占有改定:

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指示交付:

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支付。

邮寄:

通过邮政系统交付货物。

分批交货:

根据双方约定,分批次交付货物。

一次性交货:

卖方在约定时间一次性交付全部货物。

工厂直接交货:

卖方在其商品的产地或储存地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买方负责自行将货物装运并承担全部风险、责任和费用。

交通运输交货:

包括船运、空运、火车运等,根据双方协商和具体需求选择。

物流公司代办托运:

卖方委托物流公司办理货物托运手续,将货物交给运输部门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

EXW(工厂交货):

在卖方的所在地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卖方无需办理货物报关程序和协助装运。

FOB(船上交货价):

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港口和船只上,并通知买方。

CRF(成本运费):

卖方承担将货物运至船上及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费用,买方负责国外清关事宜。

CIF(成本保险运费):

卖方承担CRF方式的相关费用,并额外为买方办理货运保险,买方负责国外清关事宜。

边境交货:

卖方负责办理出口结关手续,将货物运至边境指定交货地点,交由买方处置。

这些交货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避免后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