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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的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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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的程序如下:

提交撤诉申请

原告需在法院立案受理后,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要求。

法院审查

法院将对原告的撤诉请求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撤诉条件。

裁定准许或驳回

若申请符合条件,法院将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若申请不符合条件,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

撤诉后的再申请限制

原告在宣判后不能再提出撤诉。

按撤诉处理的情况

若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未提出撤诉申请,但其行为表明不愿继续进行诉讼,法院可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

撤诉后的诉讼费用

原告应当预交案件受理费,若未预交或未获批准减缓免,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撤诉的法律后果

准予或不准予撤诉的裁定,当事人均不得上诉,也不得申请复议。

建议:

原告在申请撤诉前,应仔细考虑并确保符合所有撤诉条件,以避免案件继续审理或产生其他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