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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和限高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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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和限高都是法院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的措施,但它们在法律后果和影响上存在一些区别:

概念含义

失信被执行人: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被纳入失信名单,这是一种信用惩戒措施。

限制高消费:指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适用条件

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限制高消费:只要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人民法院就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具体限制内容

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都会受到信用惩戒。

限制高消费:不能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头等舱、商务舱、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旅游、度假。

法律后果和影响

失信被执行人:除了限制高消费外,失信记录还会被行业协会、商会记入会员信用档案,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劝退等惩戒措施。失信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法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员职位,还会影响个人贷款和配偶申请贷款。

限制高消费:限高措施是临时的,一旦履行完毕或满足解除条件,可以解除限制。解除后,被执行人可以恢复正常消费。

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