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积分过期怎么办
时间:
居住证积分过期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续办:
先刷新居住证有效期
有效期刷新成功后,即可填写续办申请表。
更新单位信息
进入填报界面后,在就业信息栏位中将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修改成新单位的单位积分账号,表格内其他内容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填写完成后在最后一页点击“完成”按钮,新单位积分账户列表就会出现您的信息。
由新单位继续办理续办流程
新单位会代为办理续期手续。
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和打印受理回执,制证部门制作居住证,办理人凭受理回执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提前办理续办
应在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原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作废。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
登录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
使用个人密码登录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将个人表格中原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更改为新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提交。这样操作后,在新单位系统中就可以看到您的信息。
及时续签
最佳时间为居住证到期30天内进行签注办理,居住证过期60天内可以续签,持有年限累计计算。如果过期时间超过60天但不超过90天,需要重新办理上海市居住证;超过90天则必须重新办理。
建议您尽早办理续期手续,以免影响居住证的正常使用和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