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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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需携带的材料:
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户口簿:
双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
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A4纸打印一式三份。
照片:
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现场填写并提交。
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起诉书:
包含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身份证: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归还。
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财产清单: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开庭时亦可提交详细资料。
子女相关证明:
如有子女,需提供其出生证明、户口簿。
判决生效证明:
若为第二次起诉离婚,需向法院申请前次判决生效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部分地区可能需要提供。
离婚申请书:
填写离婚申请表格,详细说明离婚原因和财产分割等事项。
离婚原因证明:
如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家暴、遗弃、虐待等证明:
如果存在这些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军婚调解证明:
如果是军婚,需要经过政治工作部门调解的证明。
子女抚养类材料:
包括出生证明、子女花销情况证明、双方收入证明、子女生活状况证明等。
财产分割类材料:
包括财产协议、房产证原件、购房合同、车辆登记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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