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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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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需携带的材料:

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户口簿:

双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协议书:

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A4纸打印一式三份。

照片:

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现场填写并提交。

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起诉书:

包含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身份证: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后归还。

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财产清单: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开庭时亦可提交详细资料。

子女相关证明:

如有子女,需提供其出生证明、户口簿。

判决生效证明:

若为第二次起诉离婚,需向法院申请前次判决生效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部分地区可能需要提供。

离婚申请书:

填写离婚申请表格,详细说明离婚原因和财产分割等事项。

离婚原因证明:

如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或证明材料。

家暴、遗弃、虐待等证明:

如果存在这些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军婚调解证明:

如果是军婚,需要经过政治工作部门调解的证明。

子女抚养类材料:

包括出生证明、子女花销情况证明、双方收入证明、子女生活状况证明等。

财产分割类材料:

包括财产协议、房产证原件、购房合同、车辆登记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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